企业拟实施“年产60吨4-溴甲基联苯-2-甲酸甲酯、120吨ST及500吨双咪唑建设项目”, 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设备规格、数量及废气治理设施、废水治理设施与环评中微有变动,根据分析,本项目的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,企业不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,特编制此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进行公示。
附件:
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20231109.pdf